现将《华北理工大学药学院推免综合评价加分认定实施细则》予以公示,公示期7天,截至4月21日。如有意见,请反映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,联系电话0315-8805805。
附件:华北理工大学药学院推免综合评价加分认定实施细则